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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驗窗計劃:任何大小單
位均免費上門檢查、報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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屋宇署
強制驗窗計劃 強制驗窗計劃規定樓齡達 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 (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)的業主,如接獲屋宇署送達通
知, 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就樓宇的所有窗戶進行訂明檢驗, 並負責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。 如需進行訂明修葺,有關業主須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, 在一名合資格人士的監督下進行所需的訂明修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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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制驗窗
計劃的程序 屋
宇署會向目標樓宇的法團發出一份預先知會函件, 有
關業主/法團須在通知發出日期起計的3個月
內委任一名 合
資格人士,並在通知發出日期起計的6個月內完成訂明檢 驗
及所需的訂明修葺工程。如目標樓宇未成立法團, 當
局會給予額外3個月時間,以便有關業主籌備及安排進行 所
需的檢驗及修葺工程。在發出法定通知後, 有關樓宇名單會上載屋宇署網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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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主/法團的法律責任 業主/法團如無合理辯解而不遵從強制驗窗的法定通知, 會被送
達定額罰款1,500元的罰款通知書;屢犯者更會被檢控。 此外,
屋宇署亦會安排其委任的顧問公司和承建商進行所需的 檢驗及
修葺工程,然後向業主/法團追討檢驗及修葺工程的費用 和監督費,以及徵收不超過有關費用20%的附加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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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家人及自己健康著想,請立
即致電本公司 預約熱線 8104 4662 |